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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介紹

主辦單位:臺中女中辯論社

素材取自「辯論與性別」團隊

地點:進德樓 B1 階梯教室

時間:2021.9.10 星期五

4:00                   開放入場

4:00 ~ 4:10        比賽介紹

4:10 ~ 4:50        示範賽(線上)

4:50 ~ 5:20        賽後座談

5:20 ~ 5:30        辯論社招生說明

首頁: Ab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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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題介紹

正方:同志平權運動應放棄性傾向為天生的論點
反方:同志平權運動不應放棄性傾向為天生的論點

現代同志平權運動濫觴於1969年6月28日發生的石牆暴動(Stone riots),那是美國同性戀者首次集體反抗政府對於性少數群體的壓迫。石牆暴動促成了同性戀解放陣線的成立,自此,同志的力量開始集結,透過組織的運作,運動開始走上集體化及組織化的道路。在台灣,解嚴以後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的開展,讓同志平權運動從教育、對抗歧視、公共空間的爭取到婚姻平權,同性戀與其他性少數逐漸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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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4日公布的大法官釋字第748號,確認了同性戀也應該享有婚姻自由的保障,同志運動看似達到了一個前所未見的里程碑;然而去年九合一大選中,愛家公投的勝利與平權公投的挫敗又狠狠澆了LGBTQIA+族群一盆冷水,也讓同志平權運動的路線之爭越演越烈,其中一個存在已久的論述--「性傾向是天生的」,是否應被同志平權運動所放棄,或是仍應繼續採納,也掀起了一波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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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應放棄天生論者認為,同性戀或性少數是否為天生並沒有獲得科學上完全的支持,儘管有科學家發現有某段基因與性傾向高度相關,但此一發現尚不能斷言性傾向就是由基因所決定。更有學者認為,性傾向會受後天環境影響,很有可能是天生和後天相互作用後的結果。將尚未確知為真的理論作為運動的主軸是否合適?此一主張是否會反而被反同者當作攻擊同志平權運動的一大破口?這些疑問正是主張應放棄天生論者所擔心的。更甚者,天生就等於會被大眾所接受嗎?諸多族群歧視、種族大清洗的歷史血跡,難道不也是踩在「男性是天生的領導者」、「德國人天生是一等民族」的論述上嗎?當人們是因為「天生、不可改變的」才接受同性戀時,那些被人們認為「可以選擇」的雙性戀、疑性戀或性別流動者呢?人們是否會因為他們不是人們所理解的天生者該有的樣子而拒絕這些性少數,導致其他性少數被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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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不應放棄天生論者則認為,天生論儘管非絕對真理,但卻是同志平權運動中簡潔有效的策略。從過往脈絡來看,先天論提供了同性戀者一個有利的位置,與先後崛起的黑人民權運動及婦女運動產生共鳴,與反種族歧視、反性別歧視者站在同樣的施力點上要求政府給予平等待遇並爭取社會支持。二十世紀末,美國國家研究與治療同性戀學會開始推行性傾向的修復治療,認為非異性戀者--尤其是同性戀,是「需要」且「可以」被矯治的疾病,而「我們的性傾向是天生的」的論述,對被矯治者來說,無疑是直接對抗病態矯治的利器。直至現在,性傾向乃是與生俱來、不可改變的此等親民易懂的論述,亦能讓大眾快速理解非主流的性傾向其實就和異性戀一樣自然且正當。不應放棄天生論者認為,同志平權運動有其必須面對的現實無奈,許多時候論述的策略必須簡明而不能高深,否則將無法和大眾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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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來,我們有過光明的企盼,也有過晦暗的絕望,在這個歷史的轉折點,究竟要放棄過往的策略,徹底拉開運動與現有體制的距離,追求創造能容納所有邊緣族群的空間?還是應該繼續依循以往的策略,以持續擴大爭取現有體制的認同?同志平權運動究竟應不應該放棄性傾向為天生的論點,留待場上辯士為大家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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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士介紹

正方:蕭靖穎、呂哲海
反方:李哲偉、洪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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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辯

蕭靖穎

北一女中 |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2016 理律盃模擬法庭辯論比賽亞軍暨最佳辯士
2015 第四十屆租稅盃冠軍暨最佳辯士

        前些時日,友人忿忿不平地提及「彩虹霸凌」的議題,起源於他與同學的一場對話——對方認為「反對同性婚姻應是個人自由,但經常被同志朋友逼問不支持的原因、甚至予以譴責或嘲笑,以致不敢表達真實想法」。我不禁想,這樣的情境,又何嘗不是從幾年、幾十年、甚至幾百年前開始,以更強烈、更惡劣的方式不斷出現在同性戀者的生活圈呢?前一句話甚至能用照樣造句的方式重新呈現:「成為同志應是個人自由,但經常被異性戀者逼問原因、甚至予以譴責或嘲笑,以致不敢表達真實想法」,可惜的是,這樣的同理在當代社會彷彿還是種妄想。
        時至今日,各式平台逐漸興起,卻仍存在「拒絕溝通」與「論述缺乏」的現象,前者從公投前許多家庭內的爭執便可看出端倪——「我不想跟你談這個」、「你沒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了嗎?」或是「一說就會吵架,我寧願不說」,以和為貴、趨避衝突的個性恰恰成為無法開啟溝通的原因。後者則從日常角力中能一窺一二——「教義/父母從小就是這樣教的,我難以改變啊」、「這就是一種感覺,就跟有人討厭吃青菜、討厭喝牛奶一樣,幹嘛需要理由?」我們都知道,這無非就是害怕心裡所想的原因總有被顛覆的可能。
        這件事總不能一直這麼下去,也因此每一場試圖從不同觀點出發、增加論述可能性的講座與辯論,都顯得格外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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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辯

​呂哲海

臺南二中 | 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
2016 第十屆中華盃亞太區大專辯論公開賽冠軍暨全程最佳辯論員
2017 第八屆的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亞軍

看別人寫的介紹文,蠻多都會先介紹自己是一個怎樣的人,但我怕我介紹得不好,所以覺得就簡單分享一些心得就好。

我知道對許多同志來說,即便在好友圈裡能夠好好地當那個最真實的自己,也還是有很多時候,無法坦然面對所有人,面對敏感話題,依舊需要學會偽裝與逃避。

我們或許沒辦法確定性向到底是不是先天,但可以肯定的是同志對於出櫃會產生的不安感是後天的,這樣的社會令人感到哀傷,期望未來有一天沒有人是需要靠櫃子才能獲得安全感。

身邊有同志朋友說過,他支持同志婚姻平權,並不一定是真的想要結婚,而是希望有越來越多的同志婚禮出現,讓社會開始認識並習慣這樣的喜事,或許大家就會理解其實性向不同並沒有真的那麼不同。

5月24號之後,沒意外的話,應該是值得慶祝。

這邊私心分享一首我覺得好聽的歌給大家。

阿密特│張惠妹 A-MIT - 彩虹 Rainbow (official官方完整KARAOKE版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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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一辯

​李哲偉

文華高中 | 臺灣大學社會學系
2014 第八屆廉政盃大專校院校際辯論比賽冠軍
2015 第十四屆海峽兩岸大學生辯論賽冠軍暨優秀辯手

        第一次接觸到性別相關的辯論題目時,是高中時看的一部辯論比賽影片,2006年第五屆海峽兩岸大學生辯論賽中討論的「現代社會,女人∕男人更需要關懷」。東吳大學打反方,論點是女人與男人都有各自的苦,但男人的苦很少被看到。因為男人自小就被教導要陽剛,要堅強,有苦說不出,只能在幽暗的房間中對著牆壁抽著悶菸。
高中的時候甚麼都不懂,大學的時候才知道有「父權體制」、「異性戀霸權」這種東西。
         在父權體制下,男人得以「控制」女人,成為既得利益者。但驅動控制的原動力是「恐懼」。男人恐懼著被其他男人嘲笑「不夠男人」;恐懼著被嘲笑是「娘砲」、「無能」、「你這樣哪有女生敢嫁給你」……所以從青春期就必須很懂運動;在男性間不能讓步的黃色笑話中誇耀自己的性能力;在每個人生迷惘徬徨的階段,承受隨之而來被閹割的羞辱感。
        在恐懼與控制的惡性循環之間,父權體制得到鞏固,壓迫著女人,但也使男人陷入焦慮的泥沼之中,無法動彈。
父權體制裡男女有別的社會規範,必須在「一男一女」的異性戀世界中才有辦法得到鞏固。任何非「一男一女」的組合,都在一種對父權體制的挑釁。所以,父權體制的擁護者透過教育、法規、文化,將這套信仰態度形塑成唯一的理所當然,形成所謂的「異性戀霸權」。
        每一位異性戀男人,在父權體制與異性戀霸權下,看似是一個既得利益者,佔據著優勢的位置。但捫心自問,在追求成為一個「標準男人」的過程中,你是否曾感到無力,是否曾感到焦慮,是否曾感到恐懼?假如有,這就表示這個體制是多麼的不健康與病態。
         解開性別的繩索,放過的不只是女人,也不只是非異性戀者。放過的是,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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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二辯

​洪玉珍

臺中女中 |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
2015 第五十屆菁英盃亞軍暨優秀辯士
2016 第十五屆兩岸杯冠軍暨最佳辯士

        不只一次聽到有人主張:「想要支持同性戀(或LGBTQI及其他非異性戀族群)是你們的自由,那討厭他們、不支持他們也是我們的自由,為何我們不支持的言論就是歧視和壓迫,你們強逼我們認同這些族群的行為就合理正當呢?」
其實,某種程度上,我是認同這番言論的,甚至於,我覺得平權的終極目標,就是追求這件事情沒錯。然而,站在時代洪流此時此刻的我,每每聽到這些言論,心情卻是戒慎憂懼的,因為,對於現在的非異性戀族群們,還遠遠不到可以去談論真正自由的時候,就像在一個競技場之中,雄獅與猛虎的搏鬥,我們無須特意為誰人加持,但若在場上拚搏的是初生的牛犢,無論他有多無畏虎的勇氣,若我們甚麼都不做,最終必見兩者勢力懸殊,以強凌弱的結局;如果放任目前主流好惡的輿論導向,我怕,才好不容易取得一點點結果的平權運動,就要如風中的殘燭,恍惚間便黯然熄滅。
        是的,喜歡或討厭是個人的自由,對於自己的好惡有所評論亦是言論自由保障的一環,所以「香菜到底好不好吃?」「料理加不加蔥花?」古往今來多有論戰,支持與反對者各據一方,乃至互相攻訐,甚至視對方為異端邪說,但我們並不會對這些論辯或相異的聲音感到憂慮,甚至還能當起嗑瓜群眾,笑看雙方的你來我往,而這是為甚麼呢?因為,無論你站在哪個立場,說了你之所以選擇該立場的任何理由,對於大家來說,並不會因此從根本上去否定其他的選擇,只會覺得:「喔!原來你是個不愛吃香菜的人啊!好的,下次幫你買飯的時候會記得跟老闆說不要加香菜。」就是因為我們對於每個選擇,給予了一樣的對待和寬容,所以此時大家自由選擇上的差異,才能僅只是自我意志的展現;但非異性戀族群的平權運動不一樣,起碼現在,還不一樣。
        當大家都還集體標榜著某些性傾向是顯然「異常」、「噁心」、「病態」的時候,你在最一開始認識這些族群時,便已然落入了社會框架預設好的答案;而後,當你揣著自認為是自己自由意志決定的立場,高聲論述著自己對這些族群的厭惡,其實就是再次複製當初的印痕,強化了這個既定的答案,最可怕的是,當整體社會氛圍充斥著這樣對非異性戀族群強烈而不友善的言論,大家甚至很難發覺自己無形中居然也成了固化結構性壓迫的一環,畢竟,「這可不是我一個人說的,『大家』都這麼說。」
         因此,我衷心希望,有那麼一天,我們也必須保障討厭非異性戀者的言論,我們讓任何一種論述都站在一個齊頭式的平等上,任由各自去論辯,且尊重每個討厭和每個喜歡,因為,當那一天來臨時,無論是異性戀還是非異性戀,都跟飲食的口味一樣,僅僅是個人的好惡和選擇,並不在一開始預設任何立場,他們既沒有優劣,更沒有對錯,他們勢均力敵且有來有往,所以,在那一天來臨之前,我懇請那些想追求真正自由的人們,先停下你們對非異性戀族群不友善的言論,因為,只有在整個社會不預設立場且每個選擇都有同樣的發聲空間時,我們才能看清自己真正的自由意志,也才是真正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對平權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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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制介紹

本次示範賽採用的賽制為美國全國性大學層級辯論錦標賽(debate tournament)的主流制度--「交互質詢制度」(Cross-examnination format, CX/C-X/Cross-ex),每支隊伍兩位辯士,每位辯士輪流申論並交互質詢對方辯士。
完整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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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性別議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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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

LGBT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者(Bisexual )及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縮寫,最早於1990年代在美國出現。隨著人們對性及性別傾向光譜的認識不斷提高,LGBT這類縮寫字詞亦持續擴充,陸續演變成LGBT+、LGBTQIA、LGBTQQIAAP、LGBTIQAPD及LGBTQ2S+等新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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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兒

queer

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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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性戀

questioning

不清楚、不固定的性別認同或是情慾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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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性人

intersex

同時具備男性與女性的生理特徵,無法在生理上區分為男性或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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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者

ally

支持同志族群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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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性戀

asexual

不會有情慾或性慾,但可能會對人產生情感或依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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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性戀
pansexual

無論對象的生理性別或性別認同為何,皆可能對其產生吸引或愛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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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無性戀
demisexual

在形成一個緊密的情感連結後才會感受到次要的性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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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靈人
two-spirited

北美原住民用法;據信體內有男人及女人的靈魂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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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

在台灣現行的法律制度以及社會文化中,成家意味著結婚,而所謂的家人則是和自己有血親、姻親關係的一群人,並且按照親等順序、父系邏輯排定了這些人和自己的親疏遠近。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人們要如何聚攏在一起成為一個家,往往超出了法律的邏輯,有些人即使沒有血親關係、沒有締結婚姻,仍舊相互照顧、關愛對方、分享生活,且因為長期緊密的相處,對彼此的生活與性格瞭若指掌,成為彼此生命中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人。這些人可能是同性伴侶,也可能是不願進入婚姻的異性戀情人;可能是離了婚的中老年婦女,孩子大了不在身邊,幾個好姊妹就相依相伴幾十年;也可能是年紀大了才終於遇上的黃昏之戀,因為顧慮子女的感受,幾十年相伴也沒有結婚。

雖然他們的「成家邏輯」挑戰了既存的法律體系與漢人父系家庭的文化傳統,既不以生養孩子為目的、也不見得是性與愛情的獨佔結合,但不代表他們之間的情感連帶比血親或婚姻關係來得薄弱,但因為國家法律將他們排除在外,造成這些家庭許多實質權益的損害,包括因為家庭關係不被承認,使醫療探視成為問題;有人在伴侶死亡後,於痛失愛侶之際,還得為了財產和對方家人爭訟,或是已經生養孩子的同性伴侶,因為法律不保障第二親權,造成家庭與社會生活的困難…,以上種種難題,其實只消法律承認他們的家庭與伴侶關係即得輕易避免,卻因為國家一再延宕立法,導致悲劇不斷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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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三套草案

Image by Alvin Mahmudov

婚姻平權

將民法中婚姻與家庭的性別要件中立化(例如:將「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狹義觀之,此舉僅為了讓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更積極的意義,則是去除婚姻中的性別要件,使多元性別者可以自由進入婚姻,不需要受限於生理、心理、社會的性別規範,比如:一個正在進行變性手術的人,其所締結的婚姻應該稱之為「同性婚姻」或「異性婚姻」?恐怕對當事人而言都不自在。因此徹底去除性別二元對立的概念才有可能解決跨性者遭遇的處境。

伴侶制度

伴侶制度則是創設一套不分性別、不以性關係為必要基礎的成家方式,可納入不同形式的親密關係,包括:情人、好友、姊妹…。由於人們的親密關係相當多樣,其所需求的權利義務內涵不盡相同,因此,伴侶制度強調尊重當事人的自主意願,將遺產繼承、居住安排、家務勞動、子女扶養…等權利義務安排開放給當事人協商決定,而不是如婚姻制度般,由法律規範好一整套固定框架,當事人僅能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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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制度

多人家屬則是以「選擇家人」(Chosen Family)的概念擴充民法中「家」的定義,也就是說,「家」不再是以親屬關係作為必要基礎,而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在一起,無論是沒有血緣關係的朋友、情人,或具有血親、姻親關係的親屬,只要視彼此為家人即能共同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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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臺中市立女子高級中學
主辦單位:臺中女中辯論社第44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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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女中辯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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